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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:1、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、征收、管理和支付;2、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,填报医疗保险各类财务、统计报表;3、 负责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零售药店,与其签订服务合同,明确各自责任、权利和义务; 4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,受理参保单位和职工有关医疗卫生保险业务的查询;5、负责离休人员、老红军医疗费用,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独管理;6、负责工伤、生育保险的经办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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